近期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区的一起交通肇事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事发时,马某男驾驶的车辆驶入非机动车道,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的悲剧。初期调查认定马某男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然而随后的调查揭示了更多细节。

马某男声称,事发时突然感到头脑一片空白,意识丧失。目击者表示,在案发前看到马某男双手和头都放在方向盘上。现场发现,肇事女子躺在驾驶座中控上。尽管精神检查结果未发现异常,但最终司法鉴定认定马某男在案发时处于意识丧失状态,无法判断和控制。家属对此表示质疑,认为鉴定未考虑到马某男在事发前有曾跳绳晕倒、长期偏头疼等情况,也未提及他现场穿着白色拖鞋并在撞人后加速的情况。因此,警方已委托司法鉴定机构重新进行鉴定。

据事故现场描述,肇事车辆撞击了5辆电动自行车,最终停在路口安全岛上。造成1人死亡、7人受伤。其中,遇难者是46岁的赵某学,一名银行职员,当时正坐在同事的电动车上。事故发生后,现场情景十分惨烈,公交车司机也受到了影响。

该事件经过司法鉴定后,马某男被认定负全责。马某男和家属对这一结论提出复核申请,表示他对自己的行为没有过错,认为其他相关人员的一些行为也存在问题。经过复核,徐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维持了原结论。

为了寻求真相,赵某学的父亲进行了事故现场测量并手绘了事故图。马某男在最新的司法鉴定中被鉴定为案发时处于意识丧失状态,无刑事责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