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作为一个经济发达的城市,近年来大力推动教育事业发展,其中扩招大专学历成为了备受关注的话题。那么,重庆扩招的大专有哪些?让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重庆市的大专扩招主要包括重庆工商大学、重庆三峡学院、重庆文理学院等院校。这些学校开设了丰富多彩的专业选择,涵盖了工科、文科、艺术设计等多个领域,为有意愿提升学历的人士提供了更多的机会。

重庆的大专扩招涵盖了不同层次的院校,从211工程院校到独立学院,无论是追求学术品质还是更加注重实用性的人群都能够找到适合自己的选择。这种多样性给广大学习者更多的空间和可能性。

重庆的大专扩招还受到了政府的支持和鼓励,各个院校也纷纷推出了相应的奖学金政策和优惠政策,帮助更多有志于提升学历的人士实现梦想。学费优惠、助学金等政策让学习者更加有动力去选择这些学校。

重庆的大专扩招为广大有学历提升需求的人提供了更多的选择和机会。无论是追求更高学历的职场人士,还是希望通过学习改变命运的普通人,重庆的扩招政策都在为他们敞开大门。选择适合自己的大专学校,抓住机遇,提升自我,实现人生的价值。


2021年重庆经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2021年 重庆 经贸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招生简章

重庆经贸职业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重庆市教委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是国家级众创空间、重庆市 大学生创业 示范基地、重庆市职业技能定点鉴定基地、重庆市外贸职业认证考点、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训点。学院目前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汽车试验与制造技术等共25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现有学生8000余人。

学院将坚持理念导航、管理科学、制度保驾治校,坚持规模发展与内涵提升、特色品牌发展与文化发展并举并重,打造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 努力 创办应用型本科高等学校。

一、招生对象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只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

注: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报 名人 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

二、资格认定

退役军人:按《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中发〔2001〕3号)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2011〕608号)规定,退出现役且具有我市户籍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具体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审核为准。

下岗失业人员:具有我市户籍并在人力社保部门公共 就业 服务机构登记失业的人员。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农民工:是指户籍仍在农村,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的劳动者。具体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为准。

企业员工:须为在我市累计缴纳6个月(含)以上社保(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并与市内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市内和市外户籍在职员工。

三、招生专业及 收费标准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2.报名方式:考生或考生委托人现场报名。

3.报名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重庆市普通高 校招 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

4.报名流程:报名审核、资料录系统、生成考生报名号、 志愿 填报、考生或考生委托人签字确认。

备注:

(1)学院行政楼206办公室报名、资格初审及志愿填报。

(2)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电子登记照片、《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报名条件相关要求资料等。以上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招办收取所有材料的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考生。

五、 考试 录取

1.测试及录取时间:具体见后续公告。

2.测试地点:重庆经贸职业学院(具体见后续公告)。

3.测试方法及内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学院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学院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 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9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180分计。

六、培养方式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扩招后高职教育教学管理 工作 的指导意见》(教职成厅函〔2019〕20号)要求,主动适应面向扩招专项招生的生源特点,坚持标准不降、课程不少、学时不减、质量不低、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科学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打造适应扩 招新 要求的教师队伍,创新教学组织形式,探索 学习 成果认定积累和转换,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建立健全质量评价体系,严格保障集中教学学时,确保总学时不低于2500,其中集中学习不得低于总学时的40%,严把人才培养质量关,确保扩招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确保人才培养质量,实现高质量就业。

七、学生管理

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社会人员在校学生的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 新生 报到、入学资格复查、学生管理办法等,统筹管理、分类指导,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教育管 理工 作。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时间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不能如期注册的,应当履行暂缓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 学费 或者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学生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成绩合格且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由学校进行学历电子注册并颁发普通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通过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除就读期间不得转学、转专业外,在学籍管理以及就业等方面,与通过全国统一 高考 、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资助政策

1、可以申请国家助学金2300—4300元/年。

2、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8000元/年(重庆市建卡贫困户除学费8000元/年外,还可以申请二次贷款)。

3、有专业特长,在我校读书期间进行创新 创业 立项的学生可以申请1-20万的项目资金。

2021年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

2021年 重庆 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高职扩招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工作 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等有关政策及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重庆市面向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的高职扩招专项招生。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三条学校全称: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第四条学校代码:5056

第五条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学习 形式:全日制

第八条办学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邮编)

第九条主管单位: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十条学校概况: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2005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学院位于重庆市高等教育资源富集的合川区大学园区,紧邻先进制造业基地与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学院校舍建筑面积近10万平方米,在校生6000余人,各类图 书 约30万册。学院拥有一支理论教学和行业企业实践相结合的专家骨干教师队伍,组建了以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为核心,骨干教师为主体,行业企业专家能手参与的双师教师团队。学院充分发挥集团办学优势,先后与重庆人文科技学院、重庆工商大学派斯学院、 安徽 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等建立良好的校校合作关系,形成资源共享和教师互聘。

学院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加快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设置了学前教育学院、互联网信息学院、健康产业学院、智能汽车工程学院、智能建造与管理学院、创新产业学院、公共基础教学部(思想政治理论教育教学部)、中职教学部8个 二级 院系,开设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社区康复、公共卫生管理、大数据与会计、 计算机 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筑工程技术等近30个专业,建有与专业相适应的各类校内实训中心和校外 实习 实训基地。

第三章招生对象、计划及 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招生对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下同)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等群体方可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2021年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 毕业生 不得报名。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有关规定执行。各类对象资格认定标准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和市级有关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专业及计划以市教委和市教育 考试 院审核公布的信息为准。我校可在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计划总量内,根据生源情况在各类型、各专业(或专业类)间互相调剂。

第十三条收费标准:各专业 学费 、住宿费等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各专业具体收费标准在我 校招 生网()和《 新生 入学须知》上进行公布。如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学生实际学习时间和实际住宿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第四章报名、考试、 志愿 填报及录取

第十四条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1日—12日

(二)报名地点: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三)报名材料:报名时,考生需交验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力)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和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考生可根据个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本人报名身份。同一考生如符合多种身份资格审核认定标准的,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报名身份类别。

第十五条资格审核:报名参加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的考生资格由我校初审,由市级相关部门进行复核。所有考生资格均以市级相关部门复核结果为准。对于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手段取得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志愿填报:志愿填报与报名基础信息采集同步进行。我校对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采集,包括基本信息、专业意向、免试资格等。报考我校的考生,不得再报考其他招生院校。

第十七条专项考试:

(一)考试时间和地点: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考试工作安排在报名结束后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由我校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方式:我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采用“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核方式,文化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满分为200分,总分满分为300分。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由我校根据专业培养要求自行组织,企业员工须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测试。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 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视情况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免于文化素质测试的考生,其文化素质成绩按100分计;免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其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按200分计。

第十八条成绩公布:考生可通过查询考试成绩,成绩公布具体时间由我校确定并公布。对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于成绩公布日起的3天内向我校申请成绩复核。

第十九条录取办法: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报考情况及考生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划定录取最低控制 分数线 ,分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预录取(同分考生录取办法:总成绩相同时,按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为通过市级相关部门资格复核的考生办理录取手续。免试录取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等八部门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市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工作的通知》(渝教招发〔2021〕17号)有关规定执行。考生一经录取不得改录、换录。

第二十条志愿征集:如遇录取时计划未满额,我校参加志愿征集工作,征集志愿时直接认定考生参加考试的院校成绩。

第二十一条录取查询:考生可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网站()、重庆招考信息网()和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信息。

第五章入学、资助政策与学历证书

第二十二条考生待遇:考生被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后,在校就读期间不能转学、转专业,其他待遇与全国统一 高考 录取的考生相同。

第二十三条入学安排:考生被我校录取后,由我校寄发录取通知书。考生需按录取通知书的相关要求到我校报到入学,未经我校同意逾期两周未报到者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

第二十四条新生体检: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入学时需进行体检。体检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教学方式:我校对高职扩招专项招生录取的考生实行单独编班,集中教学与分散教学相结合、校内教学与校外教学相结合、线上教学与线下教学相结合等方式进行培养。修完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内容,取得规定学分,达到毕业要求的即可顺利毕业。

第二十六条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资助政策:我校按照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规定,设有完善的奖助贷资助体系,符合条件的在校学生可向我校申请办理。

第六章其他

第二十九条联系方式:

1.监督申诉:

监督部门: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23-

2.招生服务:

学校地址:重庆市合川区大学园区思源路60号(邮编)

招生部门: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

招生电话:023-

学校网址:

招生网址:

电子邮件

第三十条本招生章程由重庆应用技术职业学院招生处负责解释。若有与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2021年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

2021年 重庆 电力高等 专科学校 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已经公布,以下是各专业招生人数,供大家参考: 一、招生计划 本次高职扩招计划数如下表所示。 严格按重庆市 考试 院要求和规定录取,坚持诚信、阳光、公平原则。 二、报考条件 本次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招收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企业员工。 报考人员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身体健康,高中阶段学校 毕业 或具有同等学力(持有同等学力 证书 ,同等学力的认定按《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普通高中教育同等学力认证 工作 的通知》(渝教基函〔2019〕17号)规定执行)。 注:下述考生不得报考1. 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2021届应届 毕业生 ;2. 具有中、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在校生或在其他考试中已被高校录取的考生;3.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 校招 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4. 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报名要求 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重庆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综合信息表》(考生须在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下载,提前填写)以及相应身份证明等材料,并进行电子摄像,所有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由重庆电力高等专科学校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归还报考人员。 本次扩招不收取报名考试费。